项目编号:CCTC1024375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1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能源公司掘锚一体机采购,招标人为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此套设备为大南湖七号煤矿掘进工作面用成套设备,包括掘进、支护、运输、除尘等系统,实现快速掘进的目的,供货方根据矿井锚杆锚索排距、支护方式、空顶距,合理布置钻臂位置及钻臂滑移距离,以满足大南湖七号煤矿7号煤巷道顶部7根锚杆,4根锚索,两帮部8根锚杆支护的需求,实现掘锚一体机截割、运输、支护,锚杆转载机辅助支护、运输,通过带式转载机皮带将煤流转载运输到自移机尾上,通过1米皮带实现原煤的运输。
包含:掘锚一体机成套设备一套(包含掘锚机、运锚机、转载机、自移机尾、湿式除尘器及配套智能化装置)、随机配件(整机3%)、随机工具1套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00天内
2.4交货地点:运输卸至大南湖七号煤矿工业场地甲方指定地点。(距哈密市75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19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须截割功率≥2×170kW 成套掘锚一体机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内容);
3.4资格要求4: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掘锚机、自移机尾、运锚机、除尘风机、桥式转载机);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4日9:00到2024年12月24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4日9:00到2024年12月24日16:00。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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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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