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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木垒新能源和木垒中煤分公司两个新能源项目2025年度财产保险项目项目公告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木垒新能源和木垒中煤分公司个新能源项目2025年度财产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3024394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 01 21 10 : 00 : 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木垒新能源和木垒中煤分公司个新能源项目2025年度财产保险项目,招标人为中煤电力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CCTC30243943。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煤电力有限公司管理的2家在建新能源电厂选聘2025年投产后能够提供商业保险的公司主要提供的险种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险种保险服务。

电厂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1)中煤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300MW风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拟安装456.7MW金风科技风机配备10%比例储能系统2小时,储能装置容量按30MW/60MWh配置,由65MW/10MWh储能单元系统设备组成预计保额6047.31万元。

(2)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木垒中煤分公司

125MW光伏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北侧的木垒光伏园区雀仁乡3#光伏地块内。

400MW风电项目位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博斯坦风电规划区第一风电场拟安装606.7MW机组,其中东方电气风电机组30台,金风科技风电机组30配备储能、储能装置容量按6.25MW/25MWh预计保额2805万元。

2.1.2招标范围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木垒新能源和木垒中煤分公司个新能源项目2025年度财产保险服务:

单位

险种

保险期间

木垒新能源

财产一切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机器损坏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公众责任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雇主责任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团体意外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木垒中煤分公司

财产一切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机器损坏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公众责任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雇主责任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团体意外险

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2.1.3项目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上述电厂的承保出单、理赔时效、保险培训、风险管理等保险服务

本次招标数据均为预估数据,投标人参考此数据报价;最终投保资产范围及资产价值和人员以招标人提供的投保清单项目和数据为准详述如下:

1本项目采用共保方式首席承保人1家、共保人2家,承保份额为首席承保人50%,共保人30%,共保人20%承保,其中雇主责任险由首席承保人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出单。首席承保人在电厂所在区域无分支机构的,在不影响被保险人权益的前提下,其雇主责任险份额由共保人按照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全额承接。如共保人无法承接该份额,则由保险经纪公司和首席承保人及各共保人协商安排。

2其他险种确需承保人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出具保险单的,在不影响被保险人权益的前提下,由承保人协调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出具保险单。

3本次招标范围下所有保险责任及义务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出具保单的,不能免除中标人的保险责任及义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服务期:投产日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的终止,不免除服务期内未完赔案的继续服务,直至赔案结束。各电厂具体服务期详见招标范围。

2.4付款方式

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保险费一次性支付,甲方自保单生效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险种保险费分二次支付,甲方自保单生效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次保费,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90%,剩余10%比例的保费待协议期内涉及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毕时支付。

2.5 服务地点: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总部及各地电厂

2.6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含税)。

注:1)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概括、服务范围、项目内容估算投标价总价,分项价格须在分项报价表(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列明,并成为核算总价是否准确的依据。

2)投标价经评审并修正后(如有)将变为评标价,并据此计算投标价格分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授权书)。

注:总公司和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将均被否决;采用授权方式的,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省级分支机构,同时授权两家(含)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投标将均被否决。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2023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提供审计证明材料)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项目采用共保方式承保,评标委员会将依据评标办法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规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向招标人推荐前 3 名为共保体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首席承保人承保份额50%,其他共保体公司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选取,承保份额分别为30%20%

2本项目投标人应承诺同意作为首席承保人,且最大承保份额50%(含);若投标人未承诺同意作为首席承保人或者最大承保份额低于50%(不含),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12309 : 00 : 002025 0110 17 :00 : 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12309 : 00 : 002025 0110 17 :00 : 00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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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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