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202519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华昱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开采4-2号煤层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矿井概况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东南8km处,行政区划隶属平鲁区陶村乡、下面高乡管辖。
白芦煤业属2009年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矿井,井田面积9.746km2,批复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t/a,目前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300万t/a。
井田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共布置3个井筒,其中主斜井位于主井工业场地,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位于副井工业场,两个场地距离约2.5km。
白芦煤业现开采井田内4-1号煤层,截至2024年5月31日矿井剩余设计可采资源储量15823万吨,其中4-1号煤层1478万吨,4-2号煤层1318万吨。为保证矿井正常生产接续,需要对4-2号煤层进行开采。
2.1.2招标范围
矿井计划进行开采4-2号煤层项目,2025年4月2日,山西省能源局发文《关于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开采4-2号煤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能源审批发〔2025〕22号),同意初步设计。
开采4-2号煤层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含设备调试、试运行)主要包括:
安装工程:无轨胶轮车斜井管路安装;742301回采工作面设备及配电安装;主排水设备及配电安装、智能化配套系统安装、主变电所安装、东翼北采区变电所安装、主副井锅炉房换热站设备安装、胶轮车斜井矿井加热机组(含管路安装);10kV变电站设备安装;主井驱动机房配电室、集控室设备安装等安装工程。
拆除工程:副斜井提升设备拆除;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拆除、主副井锅炉房设备拆除、10kV变电站设备拆除等拆除工程。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建设项目总工期26个月,其中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工期为2.5个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4 建设地点: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
2.5 承包方式:总包
2.6 报价方式:税前工程造价综合下浮 %。
2.7 报价要求:
2.7.1 计费依据:执行《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 除税基价)》、中煤建协字[2016]116 号文发布的补充规定和中煤建协字[2020]84 号文的相关规定。
2.7.2 人工费单价执行中煤建协字[2021]125 号文件。
2.7.3 材差执行:优先执行施工期朔州市工程信息价,缺项材料依照大同市工程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执行市场询价。
2.7.4投标人配备满足施工所需设备、工器具、安装所需的附件材料等。
2.8 付款方式:
2.8.1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经监理及甲方审核确认实际发生工程量,乙方提供预结算书报华昱公司审核完成后,支付当月确认进度款总额的80%。
2.8.2工程按期完工,通过验收,施工单位报送全部竣工资料后,经监理和甲方确认,报送中煤华昱公司工程结算复审后,支付至审定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2.8.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财务要求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并按照甲方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付款审批程序,甲乙双方均认可前述内容为乙方的重大义务,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该义务、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_1_项独立完成的建设规模3.00Mt/a及以上的煤矿机电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提供2025年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清晰、过期的或有瑕疵的,可以补充澄清或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3)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5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5日 18时00分。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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