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环保科技公司新集项目部劳务承揽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板集煤矿位于淮南煤田西部的利辛、颖上和阜阳三县交界处。北距利辛县城约25km,南距颖上县城30km左右。板集煤矿是中煤新集公司承建的一座大型矿井,设计生产规模300万吨/年。按照《板集矿井及选煤厂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矿井生产期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均不外排,需对矿井水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产品水外供板集电厂使用,产品盐外售处理。
江苏中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揽了板集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的运维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为处理后的矿井水从污水处理站清水池出口开始至电厂供水管出口为止、浓水为母液纳滤出口止、分盐为固态干盐装袋保存及转运止,该范围内管式膜超滤预处理单元、反渗透除盐单元、浓水双碱软化单元、卷式超滤膜脱色单元、脱碳树脂除硬单元、纳滤分盐单元、浓水高压反渗透浓缩单元、MVR 蒸发结晶单元、加药、反洗系统、电气自控系统等深度处理车间所属设备、管道、阀门、水泵等配套设施设备及仪器仪表等运营、维护维修及保养,配置相关专业的运行操作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事运营工作。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 服务地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板集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投标服务或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复印件);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6时00分到2024年08月26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6时00分到2024年08月27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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